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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青岛妈妈网微信公众号看到法院对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的判决,维持原判,公道自在人心。这让我想起之前在青岛坤如玛丽医院医生误诊致胎儿流产事件。
10月31日,准妈妈陈女士在青岛城阳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胚停,随后她来到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坤如玛丽医院)旗下的城阳玛丽妇产医院准备进行流产,却意外得知胎儿为“活胎”,于是开始保胎治疗。但仅过一天,城阳玛丽医院和延吉路坤如玛丽医院却告知陈女士腹中胎儿已“胚停”。为了验证这一结果,3天后陈女士来到青岛市立医院,超声检查结果却为胎芽及胎心波动,并非胚停,直到11月27日她才被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确诊为胚停,并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了流产刮宫。陈女士认为坤如玛丽误诊是导致胎儿流产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患者控告玛丽妇产误诊
10月24日,陈女士被城阳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在进行保胎治疗4天后,陈女士的流产停止,但该份喜悦仅仅持续了一周,陈女士就再次被城阳人民医院诊断为胚停。
11月11日,陈女士来到坤如玛丽医院公司旗下的城阳玛丽妇产医院准备接受流产手术,可在术前B超检查时,医生却表示陈女士并没有胚停的症状,建议她保守治疗。但在经过仅仅一天的保胎治疗后,陈女士又被确诊为胚停,这一结果也得到了延吉路坤如玛丽医院的确诊。
一天之内从喜到悲让陈女士不能接受,她决心再去青岛市市立医院作超声检查,但检查结果却为胎芽及胎心波动,并非胚停。尽管之后经过一系列治疗,当年11月27日陈女士还是被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确诊检查为胚停,并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了流产刮宫。陈女士认为坤如玛丽误诊是导致胎儿流产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医院对患者胎儿流产存在30%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定坤如玛丽医院赔偿陈女士医疗费15166元、交通费18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谁能体会一个妈妈孕期的辛苦,谁又能承受失去孩子的这种痛苦,希望类似的误诊等医疗事故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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